关于做好2026级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制定及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旋发布时间:2026-10-29浏览次数:13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过程,全面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南京晓庄学院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办法(试行)》(晓院研〔2025〕1号)及2026级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就做好2026级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制定及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计划制定

1.制定要求

课程计划须依据2026级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符合方案对课程类别、学分及修读顺序相关规定。导师应结合研究生专业基础与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编制课程计划;所选课程应体现课程学习的系统性与前瞻性,有效支撑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2.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2026年10月29日(0点)至2026年11月9日(23:59)。

操作路径: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培养管理”模块,选择“课程计划管理”功能进行填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3.审核流程

学生填报:学生在系统中完成课程选择并提交。

导师审核:导师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学院。

学院审核:学院秘书进行审核。

二、培养计划制定

1.制定要求

个人培养计划须依据所属学科(领域)2026级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落实方案中学分结构、实践环节、开题及学位授予相关要求。导师应结合研究生专业基础、研究兴趣及自身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编制个人培养计划,统筹规划研究生全流程培养各环节安排。

2.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2026年11月10日(0点)至2026年11月20日(23:59)。

操作路径: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培养管理”模块,选择“培养计划管理”功能进行填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3.审核流程

学生填报:学生在系统中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填报并提交。

导师审核:导师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学院。

学院审核:学院秘书进行审核。

研究生处进行最终审核。

三、工作流程与重要说明

1.逻辑顺序:学生须首先完成课程计划的制定与审核,再以此为基础进行个人培养计划的填报。

2.培养方案解读:各学院负责人须面向2026级研究生及指导教师开展培养方案解读,明确学分结构、课程设置、实践环节、开题与学位等相关要求。

3.导师负责制:两项计划的制定与填报均严格执行导师负责制。学生必须与导师充分沟通,获得指导与批准。

4.时效性与严肃性:计划制定务必严格遵守时间节点,逾期系统关闭。请各培养学院及时通知并组织学生与导师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联系人:陈旋  联系电话:86178897   办公地点:行政楼329室


    附件1:课程计划制定系统操作说明.docx

    附件2: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系统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