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过程,全面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南京晓庄学院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办法(试行)》(晓院研〔2025〕1号)及2026级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就做好2026级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制定及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计划制定
1.制定要求
课程计划须依据2026级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符合方案对课程类别、学分及修读顺序相关规定。导师应结合研究生专业基础与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编制课程计划;所选课程应体现课程学习的系统性与前瞻性,有效支撑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2.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2026年10月29日(0点)至2026年11月9日(23:59)。
操作路径: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培养管理”模块,选择“课程计划管理”功能进行填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3.审核流程
学生填报:学生在系统中完成课程选择并提交。
导师审核:导师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学院。
学院审核:学院秘书进行审核。
二、培养计划制定
1.制定要求
个人培养计划须依据所属学科(领域)2026级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落实方案中学分结构、实践环节、开题及学位授予相关要求。导师应结合研究生专业基础、研究兴趣及自身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编制个人培养计划,统筹规划研究生全流程培养各环节安排。
2.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2026年11月10日(0点)至2026年11月20日(23:59)。
操作路径: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培养管理”模块,选择“培养计划管理”功能进行填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3.审核流程
学生填报:学生在系统中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填报并提交。
导师审核:导师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学院。
学院审核:学院秘书进行审核。
研究生处进行最终审核。
三、工作流程与重要说明
1.逻辑顺序:学生须首先完成课程计划的制定与审核,再以此为基础进行个人培养计划的填报。
2.培养方案解读:各学院负责人须面向2026级研究生及指导教师开展培养方案解读,明确学分结构、课程设置、实践环节、开题与学位等相关要求。
3.导师负责制:两项计划的制定与填报均严格执行导师负责制。学生必须与导师充分沟通,获得指导与批准。
4.时效性与严肃性:计划制定务必严格遵守时间节点,逾期系统关闭。请各培养学院及时通知并组织学生与导师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联系人:陈旋 联系电话:86178897 办公地点:行政楼32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