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的通知

发布者:郭芸静发布时间:2026-05-26浏览次数:399

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南京晓庄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晓院发〔20254号)《南京晓庄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聘任与管理办法》晓院发〔20255组织开展2026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名额

1.在教育(0451)、电子信息(0854)、资源与环境(0857)等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遴选校内硕士生导师和我校兼职硕士生导师指校外科研单位和其他高校人员申请担任我校兼职硕士生导师)选聘校外实践导师

2.校内硕士生导师和我校兼职硕士生导师,每个研究生招生学院的总推荐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校外实践导师人数根据实际需要选聘。

二、遴选程序与要求

1.硕士生导师的遴选程序与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文件(附件12)执行。

2.招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坚持高标准,确保高质量。尤其注重师德师风方面考核

3.招生学院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范填写相关表格,并根据本通知中材料提交的时间节点,做好工作安排。

4.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提供的成果证明材料(论文、著作、项目等)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专业一致。

5.申请人只能在一个专业学位类别申请。

三、工作安排

1. 5底前,各招生学院接收申请材料。

申请校内硕士生导师的,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申请我校兼职硕士生导师的,填写申请表(附件3);申请校外实践导师的,填写申请表(附件4

2. 610招生学院初审并评议。

各招生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包括年龄、职称、科研成果及经费等),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表决,并将通过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3. 6中旬研究生处审核材料并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研究生处对各招生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推荐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推荐名单研究生处对遴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四、其他说明

关于我校兼职硕士生导师遴选和校外实践导师选聘,按以下流程开展1)经学院会商研究,提出初步意向人选;(2)将初步意向人选报学位点牵头校领导征求意见、研究生处预审;(3)根据研究生处预审后的名单,招生学院与意向人选充分沟通、征得本人及其工作单位同意后,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五、材料报送

各招生学院61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汇总表(附件6招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盖章及电子版材料提交研究生处。我校兼职硕士生导师校外实践导师需提交纸质版申请表份(附件34)、证明材料一份(附件5)。

联系人:郭芸静,联系电话:86178897办公室:行政楼329邮箱:yjsc@njxzc.edu.cn


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docx

     2.南京晓庄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聘任与管理办法.docx

     3.南京晓庄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docx

     4.南京晓庄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申请表.docx

     5.申请证明材料格式模板.docx

     6.南京晓庄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xlsx

     7.导师遴选操作手册.docx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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