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南京晓庄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晓院发〔2025〕4号)、《南京晓庄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聘任与管理办法》(晓院发〔2025〕5号),组织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名额
1.在教育(0451)、电子信息(0854)、资源与环境(0857)等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遴选校内硕士生导师和我校兼职硕士生导师(指校外科研单位和其他高校人员申请担任我校兼职硕士生导师),选聘校外实践导师。
2.校内硕士生导师和我校兼职硕士生导师,每个研究生招生学院的总推荐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校外实践导师人数根据实际需要选聘。
二、遴选程序与要求
1.硕士生导师的遴选程序与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文件(附件1—2)执行。
2.各招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坚持高标准,确保高质量。尤其注重师德师风方面考核。
3.各招生学院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范填写相关表格,并根据本通知中材料提交的时间节点,做好工作安排。
4.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提供的成果证明材料(论文、著作、项目等)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专业一致。
5.每位申请人只能在一个专业学位类别申请。
三、工作安排
1. 5月底前,各招生学院接收申请材料。
申请校内硕士生导师的,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申请我校兼职硕士生导师的,填写申请表(附件3);申请校外实践导师的,填写申请表(附件4)。
2. 6月10日前,招生学院初审并评议。
各招生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包括年龄、职称、科研成果及经费等)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表决,并将通过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3. 6月中旬,研究生处审核材料并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研究生处对各招生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推荐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推荐名单;研究生处对遴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四、其他说明
关于我校兼职硕士生导师遴选和校外实践导师选聘,须按以下流程开展:(1)经学院会商研究,提出初步意向人选;(2)将初步意向人选报学位点牵头校领导征求意见、研究生处预审;(3)根据研究生处预审后的名单,招生学院与意向人选充分沟通、征得本人及其工作单位同意后,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五、材料报送
各招生学院在6月1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汇总表(附件6,招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盖章)及电子版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我校兼职硕士生导师和校外实践导师需提交纸质版申请表一份(附件3—4)、证明材料一份(附件5)。
联系人:郭芸静,联系电话:86178897,办公室:行政楼329,邮箱:yjsc@njxzc.edu.cn。
附件:
1.南京晓庄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docx
2.南京晓庄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聘任与管理办法.docx
6.南京晓庄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xlsx
研究生处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