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南京晓庄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晓院发〔2025〕4号)、《南京晓庄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聘任与管理办法》(晓院发〔2025〕5号),组织开展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名额
1.我校已获批的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0451)、电子信息(0854)、资源与环境(0857)。
2.校内硕士生导师人数每个研究生招生学院一般不超过15人;校外实践导师人数根据实际需要选聘,每个研究生招生学院一般不超过15人。
二、遴选程序与要求
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程序与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文件(附件1—2)执行。
2.各招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坚持高标准,确保高质量。尤其注重师德师风方面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3.各招生学院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范填写相关表格,并根据本通知中材料提交的时间节点,做好工作安排。
4.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提供的成果证明材料(论文、著作、项目等)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专业一致。
5.每个申请人只能在一个专业学位类别申请。
三、工作安排
1. 4月18日—20日,各招生学院接收申请材料。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附件3—4)、证明材料(附件5)、汇总表(附件6),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至相关学院。
2. 4月21日—25日,招生学院初审并评议。
各招生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包括年龄、职称、科研成果及经费等)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表决,并将通过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3. 4月26日—27日,研究生处审核。
研究生处对各招生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推荐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 4月28—29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推荐名单;研究生处对遴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四、其他说明
1.其他非招生学院或部门教师,如确因学校新一轮硕士学位培育点建设需要,申请校内硕士生导师,其学科专业背景须与已获批的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密切相关。在符合遴选条件的前提下,由本人申请、经所属学院(部门)同意推荐后,报相关招生学院统一组织参与遴选。
2.关于校外实践导师选聘,请按以下流程进行:(1)经学院会商研究,提出初步意向人选;(2)将初步意向人选报学位点牵头校领导征求意见、研究生处预审;(3)根据研究生处预审后的名单,招生学院与意向人选充分沟通、征得本人及其工作单位同意后,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开展选聘。
五、材料报送
各招生学院在4月25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纸质版申请表一份(附件3—4)、证明材料一份(附件5)、汇总表一份(附件6,招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盖章)及电子版材料提交到研究生处。
联系人:江睿妍,联系电话:86178897,地址:行政楼329办公室,邮箱:yjsc@njxzc.edu.cn。
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docx
2.南京晓庄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聘任与管理办法.docx
6.南京晓庄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xlsx
研究生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