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王文婷发布时间:2025-03-20浏览次数:1852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制定复试、调剂工作方案,健全监督机制,优化考生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处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考核选拔工作。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审定学校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生计划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授权研究生处审定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学院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调配招生名额;审议学院上报的建议录取结果;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

组织成立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对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二)各招生学院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要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负责人等为成员,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专家小组人员及其工作基本规范;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

录取工作小组要成立学院复试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单数),成员应由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不少于3人,其中一位担任组长)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其中英语听力、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不少于1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专家组设专职秘书(助理)1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复试协助、文字记录、全程录音录像、材料整理及联络等工作。

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和1教师代表,监督学院复试过程,保证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和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公布本学院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和有关要求,分配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各学院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公布招生人数,按公布计划数执行。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分数线

我校执行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复试人选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名单由各招生学院在本院网站公布。

我校今年不进行破格复试。

)复试加分项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诚信复试

复试考生应诚信复试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考生在我校招生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或考核要点,我校将对违反纪律者按照国家考试违规处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考生自行打印《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手写签字后,将纸质原件于资格审查时交给审查老师。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须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和核验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有效学生证(应届生,注册完整,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2025年入学前取得);

5.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诚信复试承诺书》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

8.定向生提交定向培养协议附件3

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以上相关材料,招生学院核验并视情况留存原件或复印件。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对考生身份进行核验,严防替考。

)复试时间与流程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25,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的具体时间、流程、要求等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另行发布)。

)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对考生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专业知识考核,也加强对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等。具体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以《南京晓庄学院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入学考试参考目》公布为准时间为2小时,满分150分,各招生学院组织命题、制卷、评卷工作。

2.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5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50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其中外语听力以考查考生理解真实性外语表达内容为宗旨,外语口语以考查考生实用外语表达能力为宗旨。

2)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根据学科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测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包括: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等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加试科目为2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重复,同时还应加强实践技能的考核。每门科目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不合格者(每门分数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其他

1.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各招生学院须将所有复试面试情况记录表、面试打分表、复试成绩登记表、全程录音录像光盘等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由研究生处集中保管。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工作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将于328日开通,调剂模块将48日开通。对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校将在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开展调剂工作,调剂要求将在调剂工作方案中另行发布。

(一)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相关科目相同相似性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初试科目参照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学院提出的其他调剂要求。

6.调剂考生须保证学籍、学历等资格审核信息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等相关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调剂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志愿填报,否则无效。

(二)调剂程序

1.我校发布调剂信息。招生学院提前制定接收调剂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要求,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成绩要求、工作程序、缺额信息、调剂复试方案、联系咨询电话等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2.考生系统填报志愿。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在规定的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直接登陆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考生接收复试通知。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复试工作相关要求确定调剂考生人选,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接收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待录取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

五、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50分、综合面试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2.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计算。具体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1/3×40%(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 各招生学院完成复试工作后,应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同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原则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政治理论成绩的高低排序。调剂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单列。

(三)拟录取名单

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中含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总分未达到180者;

5.综合面试分数未达90分者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门成绩未达到60

7.经核实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者;

8.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

9.其他违背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情况者。

体检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拟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调档与签订协议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到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预计7月初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到毕业后调档)。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招生学院对本学院复试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强监督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组进行现场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接受校纪委监督,监督电话:025-86178111

(三)信息公

我校将通过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时间、录取名单以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各招生学院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事项可与研究生处联系。

网站:https://yjsc.njxzc.edu.cn

电话:025-86178887

邮箱:yjsc@njxzc.edu.cn

(四)回避原则

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直系亲属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

七、其他

方案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

      3.定向培养协议书.doc